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和纪念活动。
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会,播放消费维权电视短片,通报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宣读表彰2017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品牌)”、“消费维权先进单位”、“3﹒15”特别贡献人物的决定,部署2018年消费维权工作。
组织全市特色农产品、名标企业、龙头企业、自主研发产品的企业开展“315优惠大联展活动”,为企业与消费者近距离沟通互动牵线搭桥。
开展2018年度首轮消费体察活动,根据近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在“3.15”前夕实施计量突查、宽带网速检测、超市生鲜食品调查、酒店、宾馆、旅社诚信调查、公交车(或出租车)乘坐体验等5个消费体察项目。
昨日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7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手机、保健品、汽车、通信、餐饮、网购、娱乐活动等消费领域。内容如下:
案例一: 工商查获10亿元网络传销大案
2017年初,荆门市工商局接到多名知情者举报,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荆门地区以传销方式推销商品。该局迅速组建两个专案组依法对两公司立案调查。经查明,两公司通过金字塔结构和双轨制模式发展会员,至案发时,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北区域发展会员1300余人,湖北区域会员先后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6000余人,涉案金额近7亿元;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北区域发展会员8600余人,会员层级达35层以上,涉案金额3亿多元。荆门市工商局在锁定两公司涉嫌传销活动证据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案例二:保健品宣称能治高血压
2017年3月,沙洋县后港镇年过七旬的陈某在电视里看到一则广告,宣称一种名为“亚麻酸软胶囊”的保健品能治愈高血压,无效退款。此后,她分三次购买10盒,付款3664元。5个月后陈某服完胶囊,高血压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并住院治疗,拨打热线电话被告知暂停服务。沙洋县工商局后港工商所根据该保健品包装信息,与该保健品供应商——山东省烟台市某药品有限公司多次交涉,陈某终获退款。
案例三: 6000余公斤“问题牛油”被查扣
2017年4月,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荆门城区部分牛肉拉面馆使用的牛油,肉眼可见异物,使用非食用黑色塑料袋包装,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经查,牛油均为小作坊炼制,原料来源不明。随后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开“问题动物油脂”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牛油”非法加工点8处,查扣“问题牛油”6458公斤,均以“涉嫌未经许可,生产加工食用动物油脂”立案查处。这些加工点被全部取缔,没收牛油全部无害化处理。
案例四: 低价收购病死猪 转卖赚取黑心钱
钟祥市韩某将死因不明死猪运至屠宰点途中,被钟祥市畜牧局丰乐镇动物检疫站查获。经查,韩某为丰乐镇王某所雇,两人向寇某、程某等联系收购死因不明生猪9头,其中8头宰杀后卖到外地冷藏库。钟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韩某等人明知是病死或死因不明猪仍予以收购、运输、屠宰并销售给他人食用,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韩某、寇某、程某等人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王某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五: 央视曝光的“调和汽油”现身荆门
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接到举报:河南省一化工公司在掇刀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经查,该公司负责人王某甲指使员工王某乙,获得生产调制93号汽油配方后,先后从荆门、武汉和山东等地购买异辛烷等化工原料489.69吨,加石脑油等倒入其荆门库区常压罐后,让梁某等人用抽水泵抽动循环搅拌,调和成1000余吨93号汽油,向湘、鄂、赣等地批发销售。经送检,其中306号罐检样品为不合格产品。掇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梁某、黄某、何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限制买卖物品,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处罚金54万元。
案例六: 新买的苹果手机提前55天被激活
2017年7月13日,来自江苏的张某到荆门出差,在一卖场花6799元购买一部苹果手机。张某查询苹果官网显示,该部手机“维修和服务保修预计到期日”为2018年5月17日,而按正常计算,该部手机的“维修和服务保修预计到期日”应为2018年7月12日,据此张某认为该手机被提前激活55天,怀疑手机曾被人使用。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与市工商局东宝分局启动调查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能对张某质疑作出合理解释。经调解,张某获得换货。
案例七: 广汽菲亚特汽车首保期缩水
京山县杨某2016年1月在京山京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广汽菲亚特汽车,当年7月送特约维修公司首保时,被告知免费首保期已过。杨某认为该公司曾有书面承诺:该产品自购买之日起免费保修壹年。据此杨某坚持该车仍在免费首保期内,但销售公司与维修公司对此互相推诿。京山县工商局查明,该车系荆门市东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经调取东展公司系统显示:早在2015年10月30日,该车就已出库。东展公司解释,该车并未出库,系统数据系操作失误。经调解,该公司据实恢复杨某购车首保期。
案例八: 美团网上订韩式酱汤变成了豆腐汤
谭女士通过美团外卖,在荆门城区摩尔城一餐厅点了一单外卖,其中包括15元韩式大酱汤。收到外卖时却发现是12元一份的海鲜豆腐汤。次日,她又订购一份,收到的仍然是海鲜豆腐汤。韩女士查询美团评价记录发现,不止一人有类似遭遇。调查中,该店辩称操作失误,谭女士不能接受。经荆门市工商局东宝分局调解,该店向谭女士赔偿300元,删除美团网上不实广告。
案例九: 老人机藏扣费“陷阱”
荆门城区伍某母亲持有一部功能简单的老人手机。2017年2月,伍某发现该手机竟有游戏扣费,已被扣走84元。伍某母亲年迈,不会玩游戏,而自己和母亲从未操作订购程序,要求取消未果,经向省公司一再要求才获退费。随后伍某向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要求该公司按欺诈标准予以赔偿。市消费者委员会认定伍某无证据表明该公司存在欺诈故意,不予采信。但该公司不能提供消费者确认订购游戏痕迹,无扣费依据,客观上涉嫌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经约谈,该公司派出专人向投诉人登门道歉并支付赔偿金和补偿金。
案例十: 6000只死鸡剥皮后假冒野鸡出售
2017年11月8日,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举报,在一居民点查获一名男子未来得及销售的210只死鸡,将线索移交至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经查,张某伙同郝某,从随州养鸡场、家禽批发市场等处,低价收购死因不明的1290只死鸡销售给刘某。刘某将死鸡剥皮,去掉鸡头、鸡脚、鸡翅,冒充野鸡向沙洋县某镇多家干货店销售。此后张某、郝某又先后将死因不明、未经检疫的5355只死鸡销售给刘某,刘某再次将这批死鸡销售给沙洋县某镇多家干货店。公安民警历经3个月,往返武汉、随州、孝感、广州等地,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将张某、郝某、刘某依法逮捕。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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