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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家家户户都忙碌着,筹备着年货,准备迎接新年。
然而,12日,在团林集镇上,两名男子却因驾车互不相让动起手来,其中一男子伙同朋友将另一男子拳打脚踢,结果被掇刀警方拘留10日。看来,他只能在拘留所过新年了!
12日16时许,团林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在集镇大街上打架,造成交通拥堵。接到报警后,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民警找到一涉案男子。经询问,该男子是被打者,姓曹,现年30岁,团林镇人。他告诉民警,打他的人驾车往荆门方向跑来。民警立即驾车追赶,在掇刀人民医院附近将涉案人员董某等人抓获,并带回团林派出所调查。
原来,董某从沙洋驾车沿着207国道准备到荆门城区办事,行至团林镇一乡村路口时,正好碰到曹某驾车突然从乡村小路驶出。董某赶紧避让,车竟开到了路旁泥地里了。为此,董某十分恼火,便驾车追赶曹某。追至团林集镇时,董某追上曹某。双方停下车,争吵起来。董某朋友汪某、李某见状,上前帮忙,对曹某进行殴打,随后驾车离开。
目前,董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其余两人在逃。
警方提醒您,大过年的,不要打架,打架很不开心,而且打架成本高。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如何处理矛盾纠纷呢?
当我们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相互忍让一点,冷静一点,就可以化解怨恨,平息风波,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否则我们会为打架这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小伙伴们,让我们一起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多谦让、多包容、少计较,共创平安和谐,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哟!
如果您不听劝,仍与他人动手,也别太担心,公安局有年终大回馈等着您!
公安局从即日起到大年十五年终大回馈,凡参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即送精美白金手镯一副,并有机会赢得拘留所十日游,打群架将尊享十五日游豪华套餐,出手越重优惠越多,更有看守所新春大礼包。(含健康体检、时尚囚衣、高清大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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