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2018年2月14日起,启用白云大道、兴隆大道两条道路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对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一、电子警察抓拍路口(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 1、白云大道与深圳大道红绿灯路口; 2、白云大道与军马场路红绿灯路口; 3、白云大道与培公大道红绿灯路口; 4、白云大道与望兵石路红绿灯路口; 5、白云大道与忠勇路红绿灯路口; 6、白云大道与青年路红绿灯路口; 7、兴隆大道与荆南大道红绿灯路口; 8、兴隆大道与创业二路红绿灯路口; 9、兴隆大道与创业一路红绿灯路口; 10、兴隆大道与凤袁路红绿灯路口
二、白云大道电子警察抓拍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违法行为): 1、朝晖御苑小区附近斑马线路段; 2、星球商业中心附近斑马线路段; 3、中石化加油站附近斑马线路段; 4、东方家电广场附近斑马线路段;
三、白云大道电子警察抓拍路段(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 1、青年路至尉迟恭路路段; 2、忠勇路至青年路路段(一); 3、忠勇路至青年路路段(二); 4、忠勇路至青年路路段(三); 5、望兵石路至忠勇路路段(一); 6、望兵石路至忠勇路路段(二); 7、培公大道至望兵石路路段(一); 8、培公大道至望兵石路路段(二); 9、军马场路至培公大道路段(一); 10、军马场路至培公大道路段(二); 11、深圳大道至军马场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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