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接群众举报,沙洋双兴石膏停产整改期间擅自开工生产。荆门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专班,第一时间通知沙洋县环保局、公安局,启动联合执法进行查处。 现场,联合执法组发现沙洋双兴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炉窑正在燃烧使用,球磨机在运转,烟囱也在冒烟,违法生产证据确凿。 据调查,该公司年产3万吨石膏粉项目在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违法生产。沙洋县环保局曾于11月21日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但该公司明知故犯,影响恶劣。当日下午,沙洋县环保部门将该案件现场取证资料完善后,即刻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 目前,沙洋双兴石膏有限公司已被再次责令停产,并处罚款4万元,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来源: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毛凯、简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