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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13时16分,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谭店村村民周师傅在村卫生服务站顺利完成全市第一笔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总费用55元,基本统筹报销24元,个人自付31元,前后花了不到3分钟时间。这也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成功上线运行。
2018年1月1日起,《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施行。基本医保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整合统一,我市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 (参加职工医保除外)都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打破了原有的城乡居民户籍身份界限,城乡缴费标准相同,享受待遇一样。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实现了门诊统筹、慢性病特殊门诊和住院医疗的即时结算,城乡居民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等社会保险业务用同一系统、同一数据库、同一网络办理业务,最大限度地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保服务。
截至1月5日16时,该系统已完成共计91人次的医疗结算。(记者 张文 通讯员 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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