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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正在公示!东宝区2个镇13个村被拟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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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3 13: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示了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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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4日。

  湖北省环保厅接受反映拟命名的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7-87167120;传真:027-87167500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邮 编:430072;电子邮件:hbepbzrc@163.com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7日

  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乡镇

  荆门市(8个)


  钟祥市长寿镇

  京山县宋河镇

  京山县钱场镇

  沙洋县纪山镇

  沙洋县沙洋镇

  漳河新区漳河镇

  东宝区子陵铺镇

  东宝区石桥驿镇

  2017年度拟命名生态村名单

  东宝区(13个)


  石桥驿镇花园村

  雷坪村

  廖坪村

  上泉村

  杨桥村

  普坪村

  永盛村

  仙居乡白洋村

  促联村

  牌楼镇长兴村

  江湾村

  子陵铺镇七桥村

  拾井村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成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

  1.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2.制定省级生态乡镇规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无较大(Ⅲ)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林地无滥砍、滥伐现象。

  4.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辖区内水体、大气、噪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未划定环境质量功能区的,满足省相关标准的要求,无黑臭水体等严重污染现象。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现象。

  5.乡镇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投诉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85%。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成为省级生态村?

  1.村域布局合理、村容整洁,管理有序,景观协调,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2.经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4.开展环境法规与环境知识的宣传,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5.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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