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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资讯] 胆子大!万达路段一司机非法安装“警灯”,还涉嫌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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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9 17: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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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晚,荆门市公安局龙山脊警务综合服务站民警在象山大道万达广场路段,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驾驶人。

       12月28日晚22时08分,龙山脊警务站联合车巡组民警由南向北巡逻至象山大道万达广场路段时,民警李彬发现其驾驶的警车左后侧有一车辆车头有疑似警灯闪烁,经确定其为民用车辆。联合车巡组立即展开战术队形,对车牌为鄂HBEXXX灰色小车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同步对此车进行合围。谁知,该车司机对民警的喊话置之不理,突然加速,试图摆脱警车的围堵。警长何才智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加速超车并控制嫌疑车辆的逃跑路线,3辆警车在军马场二路将小车逼停。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及车辆进行盘查。打开驾驶室,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询问,车主王某称,晚上在星球某KTV喝了5瓶啤酒,存着侥幸心理,他驾车送亲戚回家,不料被警方查获。民警当即联系交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标准。另外,该车还涉嫌非法安装爆闪灯装置。民警现场将违法嫌疑人及车辆移交给掇刀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请不要为了自己爱车的炫酷而对其进行改装,更不可为了酒桌上的一时之愉而触犯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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