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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高速公路上车辆速度较快,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是违法的,并且十分危险,但是就有这么一位淡定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却在超车道上悠闲散起步来。
12月14日,高警宜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汉宜高速枝江段有一辆小车撞上路中央护栏。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超车道上停着一辆小车,而驾驶员就在小车边上来回走动,且只在车后不到10米处设置了个三角警示标志,情况十分危险。民警赶紧在后方设置好交通锥和警戒区,而驾驶员既没有走向民警,也没有走到路边,而就在超车道内事故车边悠闲地散着步,毫无安全意识。民警走到其跟前询问情况,驾驶员却是面带笑容,从容淡定地讲述事情经过,边说还边用手比划着。经过初步调查,本次事故系驾驶员方向盘操作不当所致。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开启双闪灯,在车后方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要迅速撤离到边护栏外,报警等待救援,千万不要在路面上逗留,谨防发生二次事故。(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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