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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实施。我市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对政务失信的地方和部门,取消荣誉评选资格,追责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失信的公务员,限制其评优评先。
我市将构建政务诚信推进、管理、监督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探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依法依规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服务保障等承诺,对承诺履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政府必须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加强对失诺失信单位的问责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我市将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公务员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廉政记录、审计结论、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纳入档案。建立完善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失信行为,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公务员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釆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公务员招录实行信用审查制度。
此外,我市将重点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通过4至5年的努力,建立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记者 戴永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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