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师学艺 网上兜售公民个人信息 发财梦碎 师徒四人获刑并处罚金
二十出头的花季男“师傅”,带三个同是二十出头的花季男“徒弟”,干起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勾当,最终一起摊上牢狱之灾。近日,经掇刀检察院提起公诉,掇刀法院一审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师傅”李某和“徒弟”孙某、袁某、曾某3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11月,李某在网上搜集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网络贴吧和论坛发布广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同年11月至2016年5月间,李某共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8次、约180万条,获利2.615万元。2016年上半年,孙某、袁某、曾某跟着“师傅”李某一起在互联网上发广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李某将自己百度网盘中保存的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分别提供给孙某812万余条、袁某884万余条、曾某139万余条。2016年4月至5月间,孙、袁、曾3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便在网上发布广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孙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7次、约40万条,获利7000元;袁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0次、约23万条,获利4050元;曾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次、约1.8万条,获利650元。2016年6月,4人分别被警方抓获。
2017年12月,掇刀法院一审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各判处孙某、袁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曾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特约记者 罗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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