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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沙洋警方快速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依法对违法人员予以拘留,严厉打击了藐视法律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当日上午,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里中队执勤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LJ97**的大货车违法停靠在五里铺集镇十字路口,经喊叫、询问未见车主露面,随即依法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可就在民警把《违法停车告知单》贴到车窗玻璃上时,车主刘某(男,35岁,五里铺人)从不远处跑来,称自己马上要走,要求民警将告知单撤掉,民警告知刘某此处为禁停路段,且附近设置有禁止停车的标识,其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不符合予以撤销的情形,然而刘某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将告知单撕毁并辱骂、撕扯执勤民警。五里铺派出所民警闻讯而动,立即赶赴现场,将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刘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刘某对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处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扰或者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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