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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城区一歌舞厅因夜间噪音扰民遭到周围群众投诉,民警在调查摸排中发现涉事歌舞厅在未向文化执法部门报备登记办理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业长达三个多月。12月5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铁腕执法,依法取缔该无证歌舞厅。
11月底,龙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一家歌舞厅夜间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无人管。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了解到,歌舞厅老板今年8月接手经营该店,暂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治成效,12月5日,民警当即叫停歌舞厅经营活动,舞厅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违规行为,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后再申请重新营业。
民警提示:
准备经营或正在经营KTV的业主,一定要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才能安全“上岗”。(龙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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