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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3900余购房人,房管局喊你申领补贴 截止时间:12月29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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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20: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中心城区自2016年4月实施购房补贴政策以来,商品房超市的销售情况一直处于稳步增长。目前,距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还有一个月(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17:30),但仍有3900多户购房人未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据介绍,截止到2017年4月商品房超市关闭时为止,该超市共销售住房 13754套,总面积146.5万平方米,预计可补贴资金2.42亿元。截至目前,已受理购房补贴申请9771户,发放补贴9101户,补贴金额1.6亿元,还有3900多户购房人未提交申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距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还有一个月(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17:30),购房人应当尽快到房管部门提交申请,到期未提出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期满后,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将不再受理购房财政补贴申请。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时有三种情况应当多加注意:其一,申请购房财政补贴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任何人在荆门市中心城区有住房都不纳入补贴范围。其二,已成年的子女与父母联合购房的,也不能享受购房补贴。其三,购房补贴申请人必须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其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买受人)。如:周先生是我市中心城区户口,其妻陈女士是沙洋户口,周先生在房产超市选购了一套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买受人只有他一人,因为周先生的户口不符合补贴条件,而其妻又不是购房人,所以他们就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链接

  2016年4月,我市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开始在中心城区实行购房补贴政策。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建筑面积分时段递减给予补贴,其中从该意见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第7至9个月,给予150元/平方米补贴;第10至12个月,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记者 郑波 通讯员 康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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