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1月27日18时30分许,正在站内吃工作餐,准备交接班的月亮湖警务站一巡组接到指令:月亮湖北路有人求助。巡组长姜仕伟、辅警余小康、倪康放下碗筷立即赶赴现场。
赶赴途中巡组成员打电话联系报警人询问具体位置时,听到的是焦急而又无助的声音,原来报警人陈某,陕西汉中人,50多岁,在双河镇天台村务农,今天因老家有急事赶往荆门火车站乘车。由于心里着急,下车时忘将随身携带的背包及证件、车票全都遗落在双河开往荆门的客车上,返回寻找时却发现客车早已不知所踪!
心急如焚的陈某一时乱了阵脚,浑身只剩下手机的他不知何去何从。在路人的提醒下,陈某拨通了报警电话。因时间紧急,陈搭乘的火车就要发车,陈又未记清车牌,民警拦停了正路过的双河至荆门的一客车,讲明情况后,客车司机热心帮助联系到陈某搭乘的客车,随即与司机取得联系,终于找到了陈遗落的背包,确认后,财物证件等物品分文不少。
从陈报警到背包找回仅仅十五分钟,此时火车就要进站了,民警又马不停蹄开车将陈某送至火车站乘车。临走前,陈某用感激的眼神看着民警,反复说道“谢谢,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