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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湖北盐业集团荆门分公司负责人廖红勤告诉记者,盐厂和外省盐业公司想进入我省市场,必须按照发改办经体〔2017〕604号文件规定到省经信委报备,方有资格在我省及我市范围内经营食盐销售业务,且只能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百货商店、零售商店、专卖店等食盐零售网点,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
从今年1月1日起,为释放市场活力,全国食盐市场放开,也就是我省生产的食盐可到外省销售,外省的食盐也可到我省销售。市场虽放开,但经营食盐有严格要求,批发食盐必须取得由国务院和省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我市现有湖北盐业集团荆门分公司月亮湖批发部、沙洋批发部和湖北盐业集团京山分公司、钟祥分公司四家经营单位具备批发食盐的资格。
目前,荆门市场上有多个外省的食盐在售,不过多数市民首选的还是本地食盐。
廖红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疑似假冒盐,请速向市盐务局举报,举报电话:0724-2332338。(记者 王清华)
市盐务局查获一批假盐
日前,市盐务局盐政执法人员根据在巡查中发现的线索,查获一批假盐。
11月7日,市盐务局执法人员在对沙洋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县十里铺镇一超市有疑似假盐出售。执法人员对外包装相关信息进行查验,发现这批标示为“云鹤”牌的“精制碘盐”是假冒产品(如图)。
此次共查获假盐500公斤(1000小袋),这批假盐系荆州一男子给该超市送的货。因涉及假冒包装商标等问题,市盐务局将此案移交当地工商等部门查办,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王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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