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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身份与真关系
——叔侄为方便领结婚证互换身份证
身份证是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明,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一个法律符号和社交凭证,具有特定的含义和法律效力,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每位公民求职应聘、贷款买房、结婚登记、搭乘飞机均需要身份证作为凭证。
但偏偏有人为图方便,冒用他人身份证,最终难逃处罚。
2017年11月3日,刘某全到洋梓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像往常一样,户籍民警输入刘某全的信息后发现本人照片与二代身份证留存照片信息不一致,对刘某全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时,刘某全神色紧张,支支吾吾。刘某全怪异的举止引起户籍民警怀疑,立即将该情况向领导汇报,进行深入调查。经查证,刘某全的历史照片信息不是其本人的,而是其侄子刘某山的信息,二人相互冒用对方身份信息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并使用多年。
(被没收的两人身份证)
经民警调查,刘某全于2000年从十堰郧西迁移至钟祥洋梓,期间一直未回过家乡,导致十堰户口被注销,且其在洋梓一直未办理新户口,就这样一直过着没有户口的日子。直到2011年初,其侄儿刘某山到洋梓投靠叔叔刘某全,为方便在当地办理结婚证,就和叔叔商量,叔叔在洋梓已经居住那么久,办理当地户口和身份证肯定比较方便,就想着自己用叔叔的身份办理户籍及身份证,这样就可以在当地领取结婚证也不用两地跑了。叔叔刘某全想着这样也对自己没有坏处,反而帮到了侄儿,就一口答应了。
2015年2月,刘某全要办理身份证,但自己在洋梓的身份已被冒用,就想着到郧西用刘某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身份证,两人就这样互换了身份信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渐渐忘掉这件事。直到刘某山的身份证被损坏,到洋梓派出所准备办理新的身份证,才被民警发现猫腻。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全、刘某山二人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及警告的处罚。
社会在不停地进步、完善,法律的空子钻不得,否则得不偿失。(来源:平安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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