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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有效地制止和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东宝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
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
督促施工单位注册系统账户,录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基本信息,以及农民工基本信息、务工信息、考勤信息等。
出勤记录清
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进行全面考勤,考勤记录逐月从考勤机导出后留存电子版资料,以备检查。
工资发放记录清
建设单位每月按进度向农民工工资专户预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专款专户管理,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及考勤情况,编制工资支付表,按月通过银行代发。
进出项目时间清
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据悉,为让农民工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还逐一对辖区施工单位督促指导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帮助安装设置考勤机等,并积极与银行协调,开设专户。目前,全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已达到85%。(图/黄晓玲 文/李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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