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酒驾, 许多人第一印象是酒后驾驶私家轿车, 很少听闻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 这回还真有人以身试法 近期,蜀黍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 当场就查获一起。
11月7日下午,为完成支队11月份交通安全“防反弹”重点工作任务,巩固“三个不发生”创建工作成果,掇刀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马献民在虎牙关大道十里牌路段开展两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6点20分许,马献民看见驾驶一辆牌号为鄂HBW6XX普通两轮摩托车的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将其拦停检查。刚走近时,民警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怀疑其酒驾,便将其带至掇刀大队办案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经查:该男子彭某某(53岁,沙洋县人,现租住在掇刀区)持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但未随车携带,于当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在掇刀区一家餐馆用餐,饮过二两白酒,随后骑车回家时被民警查获。
彭某某涉嫌饮酒驾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三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已将其摩托车暂扣,并将对其作出严厉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