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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市房管局召开了全市物业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分管物业负责人以及物业科负责人、中心城区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对物业服务领域涉及的停车位纠纷、服务收费问题等6个方面的突出矛盾,该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荆门市物业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直至吊销其经营资格,清理出物业服务行业。
小区违建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往往认为发现问题告诉相关部门,可能导致违建业主对物业公司产生矛盾,今后找机会拒缴物业服务费,而不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或是直接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开展装饰装修巡查,这就导致了我市商品房小区违建频发。今后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开展小区装饰装修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只有企业真正行动起来了,才会形成不敢违建、不愿违建的局面。
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消防安全的责任单位,是维护消防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消防通道安全通畅的排头兵。不要认为每个月或几个月启动一次消防泵,半年或一年巡查一次消防设备完好率,出现缺失也不主动向业主委员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齐,就可以蒙混过关。物业企业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保,并承担因管护不到位导致的消防设施设备缺失,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在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小区停车位纠纷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提供物业服务,不得在未经产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代为租售车位。对于小区地面停车位紧张,物业企业应积极协调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交警部门的许可下适当划设小区地面临时停车位供业主临时停放。一律不得以业主未租购车位阻止业主车辆进出小区,也不得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取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不得以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为由,随意涨价收费。确需涨价的必须经小区2/3以上业主表决通过或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未执行该程序的不得涨价。
电梯安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以电梯已经交由电梯维保公司管理维护为由,拒不履行电梯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不向业主告知电梯使用要求,收取电梯使用费等。同时,对于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要建立台账,要做到电梯使用安全有据可查,并每年在小区开展一次电梯安全演练。
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9类,这9类义务贯穿于小区物业服务的全过程,是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物业服务的根本。物业服务企业切不能以业主未交费,或《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为由,拒绝履行物业服务义务。(记者 郑波 通讯员 袁凯 赵伟)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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