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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如何构筑更有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记者获悉,市政府办于本月出台文件,从明年开始,农村低保标准从3510元/年提高到4500元/年,并明确了相关举措。
截至今年11月,全市农村低保有41140人。根据要求,我市将加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相衔接,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6%的幅度递增,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同期动态调整后的扶贫标准。还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将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根据不同致贫原因实施精准帮扶,确保2018年贫困人口脱贫。
同时,提高重点贫困对象救助水平。将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低保补助金提高20%。(记者 杨涛 通讯员 严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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