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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后的象山大道道路宽了,路好走了,尽管该路被列为严管路,交警部门也启动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全天候抓拍,然而交通违法行为并不见减少。记者从交通指挥中心了解到,仅13日一天就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0多起。
为加强象山大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象山大道实行交通严管,从12月1日起,凡非信号灯控制路口,一律禁止机动车左转驶入;三轮摩托车(含电动、助力三轮摩托车)6:00至20:00时段禁止通行;两轮摩托车一律在公交专用道通行,严禁驶入其他车道;2吨以上(含2吨)货运车、农用车严禁在严管路段通行;大型客车、工程抢险车以及在城区凭证通行的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轻型货车一律在公交专用道左侧相邻车道通行。严管路段除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可在指定位置停靠上下乘客外,禁止其他车辆停靠;同时严禁各类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放。根据公告规定,交警支队结合象山大道所有路口情况,具体编写了《象山大道严管路段行车指南》,通过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宣传解读,让广大市民知晓。
与此同时,交警支队通过对象山大道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反复调式,从12日起,正式启用48处(16处闯红灯、2处高清卡口、17处路段和13处公交专用道电子警察系统)“天眼”,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从13日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和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尽管交警支队采取了近10天时间的“轰炸式”提醒宣传,但一些司机虽然认为“象山大道走不起”,实际上却明知故犯:有的在禁行时段闯入严管路;有的在不能停的地方随意乱停;有的在不能拐弯的路口随便掉头;有的在禁行时段走公交专用道。本着依法、公正的原则,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对抓拍的每条违法行为进行认真审核,共对700多条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录入。
交警友情提示:机动车在象山大道沿线单位和小区出口的左侧路口处,可以临时停靠上下人,在30秒内即停即走!公交车在站台停靠,除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正在施工的市政施工车外,其他车辆在象山大道(严管街)公交站台和有花台路段不得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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