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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一男子酒后辱骂执勤警察,在经警察口头告知和制止后,仍对警察进行辱骂,并拒不配合警察现场执法行为。目前,该男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亵渎了法律的尊严,造成了恶劣影响后,他对执勤警察表示道歉。
24日晚,在洪源市场附近的一家餐馆,王某(掇刀人,52岁)和牌友吃完饭后,其中一名打牌赢钱后付账的牌友易某与餐馆老板因结账而发生纠纷,双方动手打了起来。易某报警后,掇刀公安分局白庙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当民警向易某等人询问案情时,酒后的王某就在一旁辱骂警察,严重干扰警察执法。执勤民警对他进行了口头警告,告知他辱骂警察和阻碍警察执法是违法行为,让他不要再辱骂和阻碍警察执法。但王某不听,仍继续辱骂警察,这时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有人开始起哄,现场比较混乱。针对该情况,执勤民警调来增援民警,控制住混乱局面。王某见状不妙,想溜之大吉,最终在逃了近百米后被警察抓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白庙派出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10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 朱运兵 通讯员 徐旭)(来源:掇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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