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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收缴的被套和床单
警方收缴的砍刀及钢棍
9月27日,沙洋警方通报,沙洋水陆派出所成功侦破盗窃城区宾馆财物案,捣毁一在宾馆盗窃床单、被套及房间用品的“小混混”团伙,抓获违法人员5名,收缴砍刀及钢棍若干,消除一重大治安隐患。
9月19日,沙洋水陆派出所接到沙洋某宾馆老板报警称,其宾馆内的床单、被套及房间用品被盗。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初查,9月18日晚,该宾馆工作人员将放有床单、被套、浴巾及房间用品的手推车停在宾馆2楼楼梯口处后便离开去休息。9月19日早上7时许,工作人员发现手推车内放置的物品被盗,涉案价值2000余元。
民警随即调阅宾馆内及周边的视频监控进行分析研判,发现9月19日凌晨有3名青年男子窜入宾馆内将床单、被套等物品盗走,沙洋水陆派出所当即组织警力围绕3名青年男子进行追查。经过大量调查走访工作,9月20日上午,民警摸排到这几名青年男子疑似租住在城区某民房内,警方当即组织警力对该出租房进行检查。
在该出租屋内,民警发现7名青年男子正在睡觉,经现场检查,民警发现印有某宾馆字样的床单、被套若干,并从该出租屋内搜查出4把砍刀及2把钢棍,随后出租屋内的青年男子全部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出租房内的陈某某(男,17岁,沙洋县曾集镇人)、龚某某(男,14岁,沙洋县高阳镇人)、梁某某(男,20岁,沙洋县高阳镇人)、王某某(男,21岁,沙洋县高阳镇人)对盗窃宾馆内床单、被套及房间用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另外一名青年吕某(男,20岁,沙洋县高阳镇人)还如实交代了参与此前一起故意损坏财物的违法事实。
经查,该出租房内的青年中最大的21岁,最小的只有14岁,其中多名社会青年有不良记录,9月初,这伙社会青年租了老城区一私房内聚集在一起居住,但由于好逸恶劳不想洗床单被套,几名青年便窜入某宾馆里偷了一些床单、被套、浴巾及房间用品自己用,谁知刚作案后便被民警一举抓获。到案后,民警对该伙社会青年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通知其中的未成年少年家人将孩子带回严加管教。
目前,陈某某等5名社会青年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李翔)(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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