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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即日起至10月20日,在该区自主创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报2017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了解,此次补贴对象及标准为:在东宝区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时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孤儿、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毕业学年起3年以内在东宝区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主创业的,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一年后仍正常经营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资料到创业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报补贴,申报后,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实地调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创业者将在年底获得该项补贴。(记者 张庆 通讯员 袁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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