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吃的是没给工人买保险的亏。”1日,记者在市拘留所见到周老板,谈起被拘事由他直摇头。
周老板今年53岁,荆门城区人,在城区开有一家具厂。去年的一天,一工人在作业中被电锯所伤,相关部门鉴定为10级伤残。周老板就赔偿事宜未与对方达成协议,最终对方诉诸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仲裁部门裁定周老板赔偿7万余元。周老板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没有什么改变。由于周老板是小企业,资金周转不灵,一时无法拿出这笔钱,以至于对方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前不久,法院相关部门强制执行,周老板还是拿不出钱来,最终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受到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周老板表示,拘留结束出去后他会想方设法支付对方损失。
此次被拘留,让周老板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他认为雇请员工一定要为他们购买保险,千万不要省那一点保险费,否则一旦出事,只有雇主买单,一旦所赔数额较大,势必会拖垮雇主。(记者 王清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