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荆门 活动
查看: 711|回复: 0

[本土资讯] “李逵”当“李鬼”?为捉贼误伤他人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81

回帖

3万

积分

注册时间
2016-10-31
最后登录
2024-11-26
荆币
21993
回帖
81

实名认证微信认证社区元老忠实会员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7-8-5 11: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2016年7月15日23时许,叶某某听见停放在自家楼下的轿车突然发出警报,遂探出窗外查看,发现一名身穿黄色衣服的小偷将车窗玻璃敲碎,意图盗窃车内财物。

  小偷见被人发现立刻逃跑,身上背包里传来作案工具清脆的碰撞声。叶某某连忙从家里拿出一把钉锤追赶窃贼,当追至一上坡路段时,碰到了空调维修员王某某。

  不巧的是王某某身上工作服也是黄色,而且身上同样背着修理空调的工具包。叶某某见状不假思索,误把“李逵”当“李鬼”,一时怒从心头起,用手中钉锤捶打王某某后背,结果致其脊椎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京山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考虑到本案事出有因,叶某某主观恶性不大,且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了王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态度良好,遂决定对叶某某从轻处罚,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办案提醒,本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是为了捉贼误伤他人,实际上这种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对象认识错误”,即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此种情况不影响犯罪行为的性质,叶某某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即使是为了阻止不法行为,也应注意限度,否则就可能触犯法律红线。(来源:京山检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