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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21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共3天(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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