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京山、沙洋、钟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 7月21日以来,我市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已上升到37℃以上,局部地区达40℃左右。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五天我省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根据《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会议,进行研判,认为已达到市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湖北省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鄂气电〔2017〕3号)要求以及《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7月24日16时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高温灾害III级应急响应后,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建议加强以下三方面的防灾工作:一是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二是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三是加强水利抗旱及农业防病虫害工作。
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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