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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记者深入湖北、浙江等地农村,通过采访农民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抵押融资等方面的具体事例,讲述“三权分置”这一改革举措给农村、农业、农民带来的积极变化和重要作用。
12月5日,《焦点访谈》播出《土地制度改革:激活三农》,荆门市委书记别必雄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通过三权分置,可以保证这个经营者在所经营的土地上的收益,这样一来,农业就成了一个赚钱的行业,农民就成为了一个有尊严的职业。”
【视频】《焦点访谈》土地制度改革:激活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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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土地政策影响全局,改革之初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也推动了整个改革的进程。今天,我们要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同样离不开土地制度创新。日前,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就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
湖北省沙洋县丁新村村民刘官银家有十几亩农田,60多岁的他体力不比往年,今年他种起田来已经有些吃力。
如果要继续种,辛苦不说,扣除种子、化肥等成本,每年的收入也只有一万元左右,他还得靠打工补贴家用。对他来说,种田成为一件有点“鸡肋”的工作。像老刘这样的情况,在农村非常普遍,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问题。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让刘官银把自己没有精力料理的农田交给别人来种,而同村的村民李士先也想在村里把水稻小龙虾连作的生态养殖做起来,他希望能够流转刘官银和其他一些村民的土地,但是,要挖虾道、修防逃网,需要投资不少。李士先也有些顾虑。
李士先的担忧其实也正是很多流转土地经营者的一个顾虑,投入那么大,万一以后出了变故,这人力物力岂不是白白打了水漂?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在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也就是“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这样就形成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格局。
承包农户有什么权利?流转土地的经营者又有什么权利?理清这些权利,土地才能被更好地利用起来。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很多地区农业副业化、老龄化、妇女化。谁来种地,地怎么种才能种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要“加快放活经营权”。在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后,经营者愿意投入、也舍得投入,有了适度的规模,接下来就要向机械化、专业化发展,这也使得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大大提高。
尹家圩村的乡亲们有的在外省工作,有的在市里打零工,村里90%以上的农田流转给了孙梅金等八个种粮大户合作成立的尹家圩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
孙梅金的儿子孙建龙,几年前辞去工厂的工作,跟着父亲一起经营合作社。子承父业继续做农民,不过,他已经与父亲年轻的时候不同了。以前用手插秧基本上一天一亩左右,现在用插秧机插秧,一天有50亩左右,现在他已经成为一个新型职业农民了。
尹家圩村的施文江把自家的五亩农田流转给了合作社,他自己善于操作机器,便常年在合作社上班。
整个合作社经营三千多亩农田,使用机械,日常的工作只需十个人就能完成,农忙时节,他们还能驾驶机械到附近村庄进行农机服务,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新型主体出现,适度规模经营,有经验、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来种田,专业化、机械化、集约化的生产方式成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这是必然趋势。
目前,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超过350万户。在土地流转之后,要保持土地可持续利用,资金来源能不能保证也是一个问题。
朱利鑫在湖州长兴县画溪街道徐家浜村流转了一百多亩土地种植葡萄和火龙果,建大棚、修基础设施、购买种苗,再加上土地流转费用,朱利鑫前期投入了将近一千万。不过,收获一季之后,朱利鑫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老品种需要人工授粉,而且容易裂果,品质达不到最好。
人工授粉不仅品质难以保证,而且极大地增加了人工成本,朱利鑫考察之后想要从台湾引进新品种。
这时,刚刚经营一年的农场入不敷出,引进新品种的资金只能靠贷款,信用贷款或者担保贷款能够贷到的额度低,对于大规模引进新品种,远远不够。这钱怎么弄,朱利鑫发了愁。
长兴县农业局了解到朱利鑫的情况,农业局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朱利鑫办手续,申请用这120亩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
就这样,朱利鑫用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了180万,用于购买新种苗、改良土壤等。
新品种引进之后节约了不少成本,而且火龙果的品质提高,销路也更好了,一年之后他就还清了贷款。今年,朱利鑫正琢磨把他的安信农场升级为农旅结合园区,引入观光采摘,为了提高游客舒适度,他正在准备建设外遮阳系统和温控系统,又是数百万元的投入,他第二次办理了经营权抵押贷款。
目前,湖州市各级金融机构办理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已经超过4个亿,500多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中受益。从2015年开始,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全国232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取得成效。在此基础上,本次发布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地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
“三权分置”,让有地的得了利,有劲的好出力,维护了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满足了国家发展的需要。这项重大改革的推出,和当年的包产到户一样,体现着群众的首创精神,也体现着党和政府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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