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检察机关在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方面都有哪些做法和成效?”“围绕保护生态环境你们作了哪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效果如何,能用实例进行说明吗?”新闻发布会上,与会媒体记者纷纷举手提问。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创新方式,人大、政协现场关注
6月22日,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荆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成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官书云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克虎、顾仕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了湖北日报、荆门广播电视台、荆门日报、荆楚荆门网等12家省市媒体,并专门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国忠、政协荆门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张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此外,环保局、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务局等环境保护相关单位也派员参会。
据了解,2017年3月,荆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有效地打击和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强化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积极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图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官书云结合自身工作解疑答惑
充分履职,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上,顾仕超介绍了专项工作自今年3月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荆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6件8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15件19人;查办侵犯破坏环境资源领域T·W贿赂犯罪9件13人;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监督移送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对法院裁判结果监督4件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诉讼案件诉前程序32件;通过刑事手段监督生态修复2件,补植复绿面积2.3亩,通过行政手段监督生态修复4件,修复水域面积29230亩;开展犯罪预防调查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5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2次,开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3次;受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信访案件5件;走访相关职能部门26次,走访非公企业42次,共召开座谈会22次。
图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仕超介绍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果
多管齐下,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在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方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的各类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严惩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发高发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在严肃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职务犯罪方面,重点查办在国土、能源、水利、林业、矿产等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减灾防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造林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过程中的T·W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或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帮助他人逃避处罚、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深挖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监督,对行政执法机关该移送不移送,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监督立案,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和裁判结果的法律监督。
在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面,依法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多元化监督方式,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同时深入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在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方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原则,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监督手段,积极开展森林、水、大气、土地、矿产等环境资源领域的司法保护和生态修复模式。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根据案件情况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垦复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预防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面,牢固树立将违法犯罪防患于未然就是对生态环境资源最好的保护的观念。结合办案,定期到环保领域相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讲座等预防工作,适度开展预防告诫,增强环保领域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廉洁意识和法制观念,将职务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在户外广告牌、公交车站、小区宣传栏等场所广泛投放了宣传广告,并在门户网站上开通了网上举报渠道,充分利用“荆检网阵”自媒体平台和中央、省、市、县四级外部媒体平台,在《荆门日报》和检察内网开辟专栏,对全市检察机关环保专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图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克虎结合自身工作解疑答惑
提问互动,多个问题直击重点
“荆门市检察机关在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方面都有哪些做法和成效?”湖北日报社记者杨富春举手,针对他最关心的问题提问,荆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官书云结合自身工作,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在提问互动环节,各家媒体记者纷纷举手、踊跃提问,问题直指专项工作的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你们作了哪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效果如何,能用实例进行说明吗?”“能不能结合荆门实际,具体谈谈检察机关如何在专项工作中处理好打击犯罪和保护环境的关系?”“请问全市检察机关是如何做好环保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对此,官书云、张克虎、顾仕超用扎实的数据和事例,一一做出了回答。
勠力同心,收获社会各界肯定
会后,市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国忠指出,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职、积极作为、成效显著、亮点突出。他们坚持打击和预防并重,用具体行动来表态,用典型案例和办案数据来说话,充分展现了检察担当和作为,为我市“生态立市”战略的推进实施起到了很好的服务保障作用。希望全市检察机关把专项工作向纵深推进,更加突出案件办理,加大打击力度,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更加注重协调配合,加强同审计、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打击合力。
政协荆门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张翼表示,全市检察机关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在环境改善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注重打击,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强化监督,综合运用监督立案、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预防,通过深入开展犯罪预防调查、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防微杜渐,消除隐患;凸显特色,结合荆门地域状况,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工作,唱响了环境保护“地方戏”。
据悉,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顺应全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发展需要,担责负责尽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为保护全市生态环境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促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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