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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改善千佛洞片区内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品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荆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经东宝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对千佛洞片区分期实施改造,对项目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法实施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千佛洞森林公园、南至千佛洞路、西至青年路、北至青年路(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图)。
千佛洞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主体:东宝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支持棚户区改造,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开展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17年6月
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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