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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件“三合一” 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交由合议庭统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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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9 10: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环境资源案件“二合一”(民事、行政)变为“三合一”(刑事、民事、行政),即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也交由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审理。该合议庭加挂在行政审判庭,同时吸纳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的优秀法官参加。这是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的又一大举措。

  目前,我市各基层法院由刑庭、民庭、行政庭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还没有设立审判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门业务庭。 去年12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二合一”(民事、行政),涉及该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类案件,由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统一审理。今年又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二合一”升级为“三合一”(刑事、民事、行政),即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也交由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审理。

  “过去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分别审理各自领域环境资源案件的模式,审判理念各异、审批标准不一,难以有效地应对纷繁复杂的环境资源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李欢说, 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有利于实现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已经起步,收案逐年增多。2015年至2017年3月,我市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14件,结案183件,结案率85.5%。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成立后,已受理大气污染、水污染民事二审案件2件,目前正在审理之中。(记者 胡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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