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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正式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为实现我市“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奋斗目标和在湖北中部崛起保驾护航。
《意见》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弯道超越、换道超越的关键时期,审计工作要牢牢把握依法依规、精准审计的工作要求,努力在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公共资金高效使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跟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对重大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对重点地方、部门、单位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全面铺开和深层次试点相结合,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意见》要求,大力督促审计整改落实。明确审计整改“两个责任”,即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完善审计机关和政府督查部门的联动机制,针对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审计整改中遇到的典型性、政策性问题和疑难事项,联合开展专项督查。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支持审计机关通过公开招考、遴选等方式,引进工程、造价、计算机、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壮大审计队伍。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柳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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