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晚21时20分,杨某带着自己的小伙伴刘某及其他两位同伴一起驾车前往荆门唱歌,当车辆临近沪蓉高速公路钟祥收费站入口匝道时,杨某觉得自己开了一天的车累了,继续驾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就想换其他的同伴来开一下。可是换谁呢?这时他突然想起,刘某好像曾经跟自己说过他有驾驶证,于是就向副驾驶位上的刘某随口问了一句,“你会开车吗?”。
“会”,刘某斩钉截铁的回答。
于是当车辆行驶到钟祥收费站入口匝道时,杨某就和刘某互换了位置,由刘某继续开车赶往荆门。谁知,刚刚行驶了不足一百米,就遇到正在路口执勤的湖北高警总队钟祥大队民警。面对民警的检查,刘某告诉民警,自己的驾驶证没有带。可是当民警核查后发现,刘某不是没带驾驶证,而是根本就没有取得驾驶证。执勤民警当场告知杨某,因其涉嫌实施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已经被暂扣,要求其15日内到高警钟祥大队接受调查询问。
次日,杨某带着刘某来到钟祥大队接受处理。当办案民警告诉他,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面临500至2000元,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杨某大呼冤枉。他告诉民警,以前,刘某就曾跟他说过自己有驾驶证,而且昨晚把车交给刘某驾驶时,还专门问了一句,得到了刘某肯定答复后才交的车。但是当民警询问其,这么多年的朋友,到底有没有亲眼见过刘某的驾驶证时,杨某哑口无言,只怪自己亲信了朋友。
据调查,杨某的朋友刘某,多年之前曾试图报考驾驶证,可是在科目一都没有通过后,就放弃了,平常也偷偷的开过车,觉得自己开车技术没问题,所以在杨某向其询问时,就一口答应了下来,想都没有自己无证驾驶的事。
目前,杨某因为不经认真核实,即草率的将机动车交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未尽到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受到罚款500元的处罚。刘某因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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