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荆门市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持续深化大气污染各类源头治理,推进环境空气持续改善。
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为:我市细颗粒物、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完成省定目标。完成重点行业B级及以上环境绩效提升企业不低于40家,完成大气治理项目不低于380个。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不低于2480吨、2000吨。
为此,我市需推进“三大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持续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政策,新建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持续推进水风光一体化重大基地项目建设;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动“公铁水联运”,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淘汰,2024年,淘汰国三及以下运营柴油货车582辆,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车辆新能源化。
同时,全面推进工业源提质增效;深入推进移动源达标治理;深入推进生活面源污染管控;持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我市要以石化、水泥、玻璃等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和炉窑为重点,推进深度治理,以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实施VOCs(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治理,对照石料行业B级及以上绩效指标要求,全市石料矿山企业开展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整治,推进石料矿山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覆盖。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面,严格落实相关扬尘管控要求,将车辆冲洗和喷淋系统建设作为开工条件审查的重点内容,新建大型工地推广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充分利用“智慧工地”系统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推进自动喷淋设备和“智慧工地”系统联动运行。定期评比发布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红黑榜”,并深化结果运用。
我市将持续发挥大气攻坚“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办检查、考核问责”职能,进一步强化市区一体、市县协同大气污染防治体系等。同时,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精准施策、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公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绿色的生活方式,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格局。(记者杨涛 通讯员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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