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成武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 政协荆门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 谭成武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朱伯艺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及港澳台侨联谊委员会主任; 张巧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关于同意柯昌军等同志辞去相关职务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 政协荆门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由于任职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决定: 柯昌军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朱秋娣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秘书长职务; 曹平斌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王广兰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及港澳台侨联谊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永立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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