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创新裁判文书生效证明送达模式,一改以往纸质版面对面或邮箱送达,推行电子版点对点送达,只要生效期一到,当事双方便可收到系统自动送达的“电子版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据悉,这是该院延伸审判职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电子发送界面。
当事人收到的裁判文书生效通知短信。 “法官,我胜诉后,怎么知道文书有没有生效?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执行呢?”以往,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总会问这个问题。 对此,审判法官只能让当事人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到法院来取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如此一来,无论是当事人专门到法院跑一趟,还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不仅耗费时间,还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 对于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该院始终发挥调查研究、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创新方式方法,内挖潜力,外求经验,最终决定建立电子送达平台,通过电子点对点推送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以此让数据多跑腿,让当事人少跑路。 经过深入探索和试运行,该院于近期正式建立了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平台,案件当事人无需再来法院办理纸质生效证明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电子版生效证明就能直接送达。 案件审结后,该院依托湖北数字法院系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办案人员在审判系统录入裁判文书生效时间等信息,即可自动生成签章版生效证明书。 签章版生效证明书生成后,办案人员通过电子送达平台一键推送,当事人及代理人便可依托其在司法送达平台中预留的电话号码收到短信,下载生效证明书,获知案件生效时间,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在期限内履行义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并据此申请执行、办理产权过户、遗产继承、婚姻登记等事项。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具电子版生效证明线上送达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该院将持续致力于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转化,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记者秦文 通讯员刘聪 刘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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