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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项目元旦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早开工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相关部署,鼓励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和在建重点项目元旦、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早开工,努力实现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
《措施》鼓励企业不停产。对元旦、春节期间不停产企业,按照2023年1月用电量同比增幅给予分档奖励,同比增幅为10%-20%(含20%)、20%-30%(含30%)、30%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2年新投产进规企业按奖励下限兑现)。对不停产企业省外务工人员留荆过节的发放节日补贴,每人给予1000元补贴。
《措施》鼓励项目不停工。对不停工项目建设人员,每人发放500元过年红包;对未安排宿舍的非荆门籍留岗作业人员,每人给予500元房租补贴。对不停工项目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100元/人/天的补贴。对不停工项目实际缴纳的生产性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措施》鼓励停工停产企业(项目)早开工早生产。对2023年1月27日(农历正月初六)前返岗的企业(项目)外地务工人员,报销一次返荆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措施》实施对象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以及2023年拟申报的省市重点项目在岗生产建设人员。实施期限为元旦假期和春节假期,即: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2023年1月14日至1月27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六)。
《措施》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进解促”活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钢材、砂石、商混供应及企业生产用电、用气、供热、供水、用工等要素保障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进企入户送温暖”活动,确保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记者付永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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