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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闻] 购第二套及以上新房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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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6 09: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昨日,从市房产服务中心传出消息,由市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制定的中心城区购买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细则公布,符合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由各区财政部门将补贴直接支付到银行账户。

  按照规定,凡在中心城区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含起止日),在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购房补贴标准为:对新购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超出该套商品住房以首套房税率标准计算应缴纳契税的差额部分,由区级财政予以补贴。具体计算办法为:财政补贴金额=该套商品住房已缴纳契税-该套商品住房按照首套房税率标准应缴纳的契税=该套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该套商品住房实际应缴契税税率-该套商品住房按照首套房应缴契税税率)。目前,我省购买首套房契税缴纳标准为:90㎡以下的税率为1%,90㎡以上的税率为1.5%;二套房契税缴纳标准为:90㎡以下的税率为1%,90㎡以上的税率为2%;三套及以上房屋契税税率为3%。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居民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已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领补贴,由区住建部门初审,区税务部门核实补贴金额,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需要提醒的是:购房补贴发放后,申请人如果要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人应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袁凯)

  申请补贴,请收好这份指南

  补贴对象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凡申请购房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申请人所购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位于主城区及五个组团。主城区为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含起止日)。

  申请人所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套数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套数,且所缴契税高于同套首套房契税标准。

  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 在《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荆政发办[2022]23号)实施前已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通过注销合同后,在补贴期间又办理同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

  申请补贴准备好资料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可以在缴纳契税后携带以下资料向已购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贴:

  荆门市中心城区购买改善型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可网上下载(荆门市住建局门户网);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和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纳税凭证复印件(核原件)。

  具体受理部门和地址

  该项购房补贴由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具体受理地点如下:

  东宝区: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6858。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442158。

  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人寿汇金中心B座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8658024。 (陈兴国 袁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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