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因为酒驾被查处,本该吸取教训杜绝再犯。然而,偏偏有些人好了伤疤忘了疼,吃一堑却不长一智,再次以身试法…… 近日,一名涉嫌“二次酒驾”的当事人被拘留,一起来看看他的“危险经历”。 10月8日10时许,荆门交警在枣潜高速钟祥东收费站“错时”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10时30分左右,执勤民辅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田某出示相关证件时,田某称其驾驶证忘记携带,后经检测,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随后的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田某之前就因酒驾被查处过。
当问及田某酒后驾车的原因,田某说是自己心存侥幸,认为一是在高速公路上,二是处在上午的时间段,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却没想还是与蜀黍撞了个正着。
针对田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田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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