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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 最新消息!荆门浏河湾拆迁过渡费何时拨付?权威答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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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21: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能否将13路公交车延至传化公路港?
兴发大厦为何迟迟无法办证?
凤凰香醍学生应在哪入学?
近段时间
部分荆门市民
向市委书记专属版栏目
投诉或反映的问题
多个部门一一进行了调查、回复
解答了大家的疑惑




果园二路东段能否新建广场

张先生询问:果园二路、果园三路有10多个住宅小区,周边一直没有大型广场供居民娱乐健身。现果园二路东段新建路段(凯旋帝景周边)有些空地,不知是否已经规划了楼盘?如果没有,能否考虑建个广场?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经查阅相关资料,根据片区规划,凯旋帝景和瑞景新城之间规划一条南北向的果园路,在果园路与果园二路的交叉口处规划有街头绿地等。如要启动建设,需相关部门组织土地征收后,按程序实施。

能否将13路公交车延至传化公路港
曹先生询问:现在传化公路港有一两百家商户,大家出行不是很方便,要步行一公里左右去牌楼才有公交站台。能否将13路公交车延至传化公路港?

荆门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回复:
此前13路公交车在上下班时段部分班次延伸至襄大集团,该线路途经荆门传化公路港位置停靠上下乘客。因襄大集团倒闭客流量减少,导致延伸的班次亏损严重,市公交集团取消了13路公交车延伸至襄大集团。

经与传化公路港联系了解,目前公交出行需求很小,鉴于公交运营亏损,可暂不延伸。下一步我们将定期与传化公路港联系,及时了解公交出行需求。

凤凰香醍学生应在哪入学
王先生询问:凤凰香醍已经交房一年了,小孩马上就要升小学了,请问现在凤凰香醍小区属于哪个学校片区?2021学期片区规划里有没有凤凰香醍?

荆门市漳河新区教育文化和旅游局回复:
安排专人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我市小学生入学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居住凤凰香醍小区的小学生应在荆门市楚天学校入学。

紫荆家园水电气问题何时解决
胡先生询问:紫荆家园一期已经交房了,到现在还是临时水电,天然气也未通,二期说是今年6月10日前交房,请问临时水电和天然气的问题什么时候能解决?

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经了解,紫荆家园一期供水已是直供水,前期因开发商资金紧张,未及时将开通直供电和天然气的资金拨付相关部门,导致直供电和天然气未正式开通。目前,开发商正在筹措资金,近期将完成开通工作。后期,我局将加大项目督办力度,督促开发企业切实履行承诺,完善小区基础配套设施。

浏河湾房屋拆迁过渡费何时拨付
市民蒋先生询问:浏河湾拆迁到万宁汇小区的房屋拆迁过渡费几年了都没有给我们,别的拆迁过渡费都给了,怎么就我们浏河湾的没有?

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经了解,浏河湾片区指挥部已经完成了需要支付的万宁汇安置房过渡费金额统计,并形成资金请示报告报予市政府,恳请市政府明确过渡费来源,及时筹措资金下拨。待资金到位后,浏河湾片区指挥部将第一时间拨付给浏河湾房屋被征收人。

迎春小区还建房能否办理房产证
李女士询问:迎春小区还建房交房多年,能否办理房产证?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掇刀分局回复:
经调查,迎春还建小区位于荆门高新区,是由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开发。所有的还建安置房已建设完工,还建住户已入住。现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到目前为止,还未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住建部门)、房屋实测报告及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房产部门),相关税费未交齐(税务部门)。后因种种原因,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没有完善小区房屋验收审批手续,导致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受理相关登记业务,不能为还建小区住户办理不动产权分证。

为了妥善解决民生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隐患,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筹措资金,缴纳相关税费,尽快完善小区房屋验收审批手续,为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分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开发企业要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先办理不动产权(房地合一)总证后,由小区业主提出申请,开发商配合,买卖双方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土地、房屋)总证、相关税费凭证、申请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购房合同、土地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等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分户手续。

兴发大厦商品房为何迟迟无法办证
杨女士投诉:我们在兴发大厦全款买房7年了,平时基本在外面打工,就过年的时候回家住几天,房子一直无法办证心里很不踏实。兴发大厦经常各种官司缠身,我们的房子会不会被查封?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掇刀分局回复:
经调查,兴发大厦位于掇刀虎牙关大道西侧,是由荆门市兴发置业有限公司承建开发,该宗地于2012年8月27日经荆门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荆国用(2012)第20122653号。批准土地面积:3718.96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115.69平方米,出让期限40年,终止日期至2052年8月15日止。另住宅用地2603.27平方米,出让期限70年,终止日期至2082年8月15日止。

该宗土地使用权证在荆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为一年,截至目前还未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另根据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宝法院、掇刀法院3家法院分别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的相关事项内容,该宗地部分土地及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按照有关规定,土地及房屋在查封和抵押期限内,不得办理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该项目到目前为止因开发企业自身问题,还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少建39个停车位,规划不能验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住建部门)、房屋测量报告(房产部门),相关税款未交齐(税务部门)。另绿化面积建设未达标不能验收,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近400万元,施工方不提交工程建设资料,不能办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这导致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受理相关登记业务。

我局已多次督促开发企业荆门市兴发置业有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偿还银行借贷,申请人民法院及银行解除查封和抵押登记,尽快完善小区房屋验收审批手续,为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分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相关规定,由开发企业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先办理不动产权(土地、房屋)总证后,再由小区业主提出申请,开发商配合,买卖双方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总证、相关税费凭证、企业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购房合同、土地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等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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