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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 白云大道(象山一路-焦柳铁路桥)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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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9: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地址:湖北荆门
  为加强我市交通路网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进人民福祉,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拟对白云大道(象山一路-焦柳铁路桥)实施综合改造,需对道路施工红线内4处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荆门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位于白云大道(象山一路-焦柳铁路桥)两侧(具体范围以现场张贴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1616719828490.jpg

  二、征收主体: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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