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掇刀交警大队民警在团何路和凤袁路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开展检查。 10时57分许,检查到一辆号牌为鄂H0V***的大货车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刘某的驾驶证有异样。经进一步鉴定,确属假证无疑。
原来,刘某只持有C1驾驶证,因开大货车需要A证,但多次考试都未通过,遂花了数千元钱在网上找人办了本假证。 无独有偶,民警在荆南大道执勤时,还发现了一辆套牌车。 当天11时30分许,一辆号牌为鄂H0G***由南G207国道进入荆南大道,民警将其拦停进行例行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号牌十分可疑,经过核查,发现该车真实号牌为鄂H19***。 原来,有些工厂规定,不让同一号牌车辆长时间来装货,所以刘某遂找人弄了副假号牌。 法律小常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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