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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省唯一的国家生态县——京山县获得省政府嘉奖。省政府对京山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京山素有“鄂中绿宝石、武汉后花园”的美誉,山环水抱、城林交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13%。2009年以来,京山县将创建国家生态县作为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举全县之力,克难攻坚,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9月,京山县被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生态县”称号,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自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县”以来,京山县累计投入资金100亿元,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生态建设,实现了县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国家生态县建设》中的5项基本条件和22类27项建设指标全部达标。“京山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建设,以‘生态京山’作为发展战略,成效显著。对湖北省乃至中国中部地区都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国家环保部官员、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秘书长朱广庆在验收时说。
生态建设任重道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京山的新目标。“今后的五年,京山将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迈向‘生态均衡、城乡一体’发展新阶段。”县委书记周志红表示。(记者李小磊 特约记者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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