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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超2/3业主同意改建 部门:业主若有疑问可向房管或园林部门投诉
近日,有市民热线投诉称,位于城区月亮湖北路的果园新城小区的物业公司将小区部分绿化带变成了停车位,并向小区居民收取停车费,他觉得物业公司的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为此感到十分不满,并质疑物业公司是否进行过民意调查,是否获得了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调查:小区草坪变停车位,并标上了车牌号
3月30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见,小区部分绿地被铺上了草坪砖,画上了停车位,并且每个停车位上都标上了车牌号(如图)。
“公共绿地是业主共有的,谁都可以使用,像他们这样标车号收取停车费,其他业主就不能停了,甚至有的业主连停车的地方都没有了。”据该投诉人介绍,小区的这一情况从2015年就开始存在了,看着小区的绿地面积不断缩小,加之自己的车子无处可停,他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此,他质疑小区绿地变停车位的合法性。
此外,还有一位居民称,小区绿地面积缩减后,导致孩子玩的地方都没有了,原来乘凉的地方都变成了停车位。
部门:小区绿地改建应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小区绿地改建停车场需要经过什么程序?记者咨询市房管局物业服务管理科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若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系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的绿化规划,在经过业主同意后,还要经园林部门审批。
停车管理费用收取由谁定?绿化带改建的停车位,产权属于业主共有,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要收费也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收费的多少也应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车位收益可用作小区专项维护资金。对于车位收益以及流向,业主有知情权,小区物业应定期公示,接受业主查询。如果业主对小区毁绿建停车位以及收费的事情存有质疑,可向房管部门或园林部门举报投诉。
物业:进行了民意调查,且由业主委员会牵头改建
3月31日上午,记者与掇刀房管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了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进行了解。
记者在物业合同中看见,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为0.45元/每月每平方米,露天固定车位场停泊服务费是70元/月,电动车、摩托车场地服务费20元/个/月,三轮车场地服务费30元/个/月。合同最后的甲方签章处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签订,并印有业主委员会的红章印,落款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
武汉金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谭明辉告诉记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在2015年4月成立的,这一次的绿地改造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改建。近些年,小区业主委员会为解决小区停车位供不应求和防止在消防通道停车等问题,他们决定拓宽小区主干道,将小区轧坏的草坪改建成停车位。
“这次的改建我们专门让社区和物业的工作人员上门进行了调查,有超过2/3的业主同意改建,这些资料在房管局都有备案。”谭明辉说,小区当初未规划地下停车场,现在建设停车位也是为了缓解停车难的现状,收取的费用也并非停车费而是管理费,费用将会用于人工开支和小区建设,如有业主存在停车难的问题物业方可积极帮忙解决。
随后,记者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马主任取得了联系。针对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所介绍的情况,记者在马主任这里也得到了证实。马主任说:“这次的改建我们进行过民意调查,收集了资料,此次绿地改建是分批进行的,每一次的改造资金都来自于业主上一次交的车位管理费。”马主任表示,如果有业主对此事仍存质疑,可向物业查阅资料了解情况。(记者 刘思晴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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