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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以下简称CPI)总水平同比上涨5.3%,环比回落1.2个百分点,同比涨幅高出全国1.0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荆门调查队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5涨3降”。食品烟酒、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15.5%、1.1%、7.8%、1.7%、7.6%;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下降1.4%、0.6%、2.9%。
数据显示,食品烟酒类价格涨势明显是CPI同比价格上涨的第一推手。3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5.5%,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4.67个百分点,占CPI总涨幅的88.1%,是拉动CPI价格同比上涨的第一推手。在食品烟酒类的四个种类里,食品、茶及饮料、烟酒和在外餐饮类同比分别上涨20.3%、2.5%、0.6%和9.6%,食品和在外餐饮价格上涨是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的主因。从单品来看,猪肉、畜肉副产品、牛肉、鸡、淡水鱼和鸭类价格受节日效应带动市场需求旺盛影响,同比分别上涨128.8%、92.9%、15.3%、13.6%、13%和11.3%。其中,猪肉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3.84个百分点,占CPI总涨幅的65.9%,是拉动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的最主要力量。(记者周小丹 通讯员高姗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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