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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郑波 摄
购买的住房紧临公共露台,于是借着房子装修之机,在露台搭棚填土准备建个花园归为己用。昨日,东宝城管大队联合公安、社区和小区物业对华铭小区一住户搭建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如图)。
当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搭建的违法建设位于华铭小区3栋4楼。该住房阳台和一间客房正好紧临着一块近200平方米的公共露台,住房的窗台外已经安装好了钢铁支架,露台上的部分屋面也用砖块砌好了围挡准备填土,整个面积近80平方米。
东宝城管大队龙泉中队一负责人介绍,日前该中队接到小区业主投诉,称有住户在小区公共露台进行违法建设,随后执法人员上门查看,发现小区3栋4楼的住户正利用给住房装修的机会,翻过自家窗户到公共露台施工准备搭建花园。执法人员随即上门对房主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恢复原状。可房主拒不执行,为此,东宝城管大队联合公安、社区和小区物业对违法建设实施了强拆。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根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结竣工备案手续并交付使用的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墙面开门、开窗或者改变原有门位置、大小,不得改变住房建筑的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层数、面积等。违反条例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处以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记者郑波 通讯员刘建国)(来源:荆门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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