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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执行人赵某因拒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在钟祥法院办公场所与妻子发生争吵,将办公室门踹坏。日前,赵某因此受到行政拘留7日的治安处罚。
钟祥人赵某,今年48岁。去年,赵某经营的自家养鱼池因拖欠当地一家饲料公司饲料款4万多元被起诉。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在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分歧。今年5月下旬,钟祥法院承办法官在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时,双方同意以鱼池的鱼苗抵付欠款,但赵某提出的鱼苗价格高,对方不能接受。赵某的妻子与饲料公司交涉时,赵某不让妻子讲话,两个人便争吵起来,赵某情绪激动,在争吵过程中踹坏法院办公室门后迅速离开。
随后,承办法官联系赵某要求其赔偿,赵某拒绝赔偿,承办法官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公安机关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核实相关情况后,对被执行人赵某作出上述处罚。(记者李天学 通讯员王欣)(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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