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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方案出台,方案对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进行了具体要求,今年的招生方案相比往年,在哪些方面有所调整呢?快跟着小编一起了解。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我市出台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的招生学校是指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达有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
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由市教育局下达。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和要求,按分校计划的80%逐校分解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民办学校和有国际班招生的学校应提前公示办学形式、学生待遇和收费标准,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形式包括特长生计划、正取生计划、国际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有一定特长考生的计划形式。
正取生计划是指达到相应批次学校指定计划名额录取资格线的计划形式。
省级示范高中正取生计划包含统招生计划和分配生计划。分配生计划是把省级示范高中一定比例的正取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形式。实行分配生制度,是为了让薄弱初中的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国际生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的一种计划形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形式包括“3+2”中高职联合办学招生计划、一般中职招生计划。
志愿填报资格线的划定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
网上志愿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志愿填报工作,加大对初三年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积极组织考生参加网上填报志愿演练,认真开展志愿填报咨询,引导考生及家长严肃认真填报,教育考生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要充分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代替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
招生录取
加分与优录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于5月22日前完成加分、优录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5月30日前将加分、优录信息上报市教育局中考办(市招考局)。(记者 吴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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