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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大盗”惊险大片已登录电影院线?但这一次三“主演”的“片酬”却是又一次的牢狱刑罚。近日,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团伙砸车盗窃系列案,关某、李某、李某涛被掇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1年1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至4月期间,关某、李某、李某涛三人驾车,先后窜至荆门市掇刀区、荆州市江陵县、监利县等地,采取砸车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其中关某、李某2人实施盗窃8起,涉案金额11151元;李某涛实施盗窃6起,涉案金额4469元。
“先用手电筒照照车内,如果发现有值钱的东西,便砸碎车玻璃盗窃。”“砸车大盗”之一的关某在回答警察的讯问时如是说。
经查,关某、李某、李某涛均有犯罪前科。关某1996年至2017年以来,均因犯盗窃罪先后6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长的一次达6年之久;李某则在2007年和2008年间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服刑期间犯故意伤害罪被两次判处有期徒刑;李某涛因犯抢夺罪于201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关某、李某、李某涛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3人多次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情节恶劣,依法可从重处罚。2019年4月2日,经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掇刀区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
市民要增强私家车防盗意识,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一旦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应立即报警。(来源:掇刀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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